10.3969/j.issn.2095-3275.2005.03.004
宋代司法传统及其现代意义
@@ 我们讨论的主题是中国古代司法传统与现代的关系.这是一个很有历史深度与现实意义的课题,也是一个见仁见智的话题.在这里,我仅仅想就宋代司法传统的特征及其在现代的意义谈几点看法.
一、何谓宋代司法传统
欲明司法传统,须先言司法.司法在学界有狭义、广义之别.狭义上的司法,仅指近代三权分立为基础宪政体制下的法院独立行使的审判职能,这是现代法制文明的一个标志.广义上的司法泛指各个历史文明形态下,不同的国家机构处理诉讼纠纷的活动.本文在这里所讲的宋代司法传统中的"司法"是在广义上使用的,因为狭义上的司法在中国古代本不存在,宋代也不例外.
宋代司法传统、传统与现代、中国、宪政体制、文明形态、审判职能、三权分立、历史、国家机构、古代司法、法制文明、法院独立、主题、学界、特征、诉讼、课题、纠纷、近代、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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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09.92(法的理论(法学))
2005-06-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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