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3275.2004.05.030
可持续发展观念与法的基本价值
在传统的不可持续发展观念的影响和支配下,形成了以人尤其以当代人利益为尺度界定的法的基本价值,即秩序、公平、自由.在可持续发展观念已渗入社会各个方面,自然等非人生命体的内在价值备受关注的今天,应在考虑到自然等非生命体价值的基础上,对这些基本价值的内涵进行适当的调整,这种调整包括原有价值在横向上的延伸和新的价值在纵向上的扩展.
可持续发展、法的基本价值、秩序、公平、自由、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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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2.6(法学各部门)
2004-10-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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