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3275.2004.03.035
行政诉讼被告举证时限制度在审判实践中的适用
举证时限制度在立法与理论研究方面都存在不少缺陷和误区,导致审判实践中,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过大,缺乏适用法律制度应有的统一性,亟须在证据失权的法定化和自由裁量之间确定一个科学合理的边界.当一项法律制度存在缺失和容易引起理解歧义时,法官必须运用释明权,根据相关法理,结合立法原意加以释明和正确适用.
行政诉讼、被告、举证时限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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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5.3(中国法律)
2004-07-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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