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2095-3275.2004.01.020

论未生效合同

引用
未生效合同是指已经成立但尚未生效的合同,它是法律对合同的暂时性评价,是合同过程中的一个特殊阶段.未生效合同概念之生成源自于合同的成立与生效之区别.它包括四种类型:须批准、登记型,附停止条件型,附始期型及效力未定型.它在合同效力体系中,应属于效力未定的合同,而不是有效合同等.最后,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对未生效合同效力中最重要的相对人利益的保护问题进行了探讨.

未生效合同、效力未定、相对人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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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3(法学各部门)

2004-07-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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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1008-6951

41-1291/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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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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