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3275.2004.01.013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研究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以公司董事、经理竞业禁止义务为基础,该罪认定的核心问题,如自营或为他人经营、同类营业、非法利益等理论界定需要从公司法制的角度来廓清.但由于公司法上竞业禁止理论的缺陷而导致上述问题边界不清,所以很有探究的必要.涉及有身份者与无身份者共同犯罪、无非法获利而给权利人造成巨大损失的刑事责任问题也有待明确.非法经营同类营业指控存在例外,诸如竞业禁止义务免除,经法定程序确立的董事经理兼任、因履行公司企业契约等行为不能认为是犯罪.
竞业禁止、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犯罪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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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4(法学各部门)
2004-07-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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