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3275.2003.06.002
检察理论研究应当澄清的几个问题
正确认识我国与苏联法律监督权的关系、检察监督与人大监督的关系、检察权与法律监督权的关系,以及监督者与被监督者的关系,准确界定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是检察理论研究无法回避的重大问题.只有澄清在上述问题上的模糊认识,方能正确揭示检察权的本质属性并准确界定检察机关的法律地位.
检察权、法律监督、法律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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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1.01(法学各部门)
2004-03-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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