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3275.2003.02.030
论公证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有关问题及对策
@@ 公证是由公证员代表国家行使公共权力的一种国家证明行为.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是指公正机关依照国家赋予的权力和法律规定的程序,对于追偿债款、物品的文书进行审查,认为事实清楚,双方没有争议并经当事人申请,依法制作的证明该项文书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法律文书.
公证债权文书、强制执行、国家、执行效力、证明、公共权力、公证机关、法律文书、法律规定、执行力、公证员、当事人、制作、行为、物品、书具、公正、程序、偿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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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2004-03-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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