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3275.2003.02.007
正确认定新闻自由与名誉侵权的关系--从公权和私权冲突与协调的视角
侵害公民和法人名誉权的案件,是目前司法实践中发生比较多、影响比较大、易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案件,也是司法实践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本文从公权和私权冲突与协调的视角论述了何为新闻自由、对新闻侵害名誉权的认定、正当的舆论监督同名誉权的界限以及对死者名誉权的保护,以有利于正确处理司法实践中出现的该类案件,科学认定名誉侵权,既防止某些人以法律赋予其新闻自由权为借口侵犯公民、法人的名誉权,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民事权益,又要防止有些人动辄以名誉侵权为由提起诉讼,从而限制新闻自由.通过合理的界定,达到既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又保证公民享有新闻自由权,从而促进社会的进步与发展.
公权、私权、新闻自由、名誉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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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3(巴黎公社(1871年))
2004-03-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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