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2340.2013.04.024
相关主体意愿角度对烟叶生产基础设施产权安排的分析
利用在贵州毕节烟区的烟站、合作社、村集体、烟农等相关主体对烟叶基础生产设施产权归属意愿的访谈数据,基于提高资产利用效率的原则,分析提出了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在相关利益主体之间的产权安排建议.认为烟站应代表公司拥有烟叶生产基础设施的所有权,应赋予烟农专业合作社以经营权和收益权,烟农应拥有设施的使用权和收益权,村集体应该享有设施的部分收益权.
烟叶生产基础设施、产权安排、相关主体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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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06(农业经济理论)
贵州省烟草公司毕节市分公司资助项目2012-70
2014-03-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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