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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4-6755.2005.03.002

河鲀鱼消费岂能一"禁"了之

引用
@@ 每年春季,卫生部都会发布有关河鲀鱼的食品安全预警公告:"近期是河鲀鱼中毒的高危险期,各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辖区内水产品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发现违法销售河鲀鱼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政本无可厚非,而且可以肯定,解放后我国明令禁止加工销售河鲀鱼,这一法规在一定时期内对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与生命安全,发挥了巨大作用,但是,为什么禁了这么多年,还是事故频发呢?我们应当反思,年年禁,但时时有人吃,食用河鲀中毒,能一个"禁"字了之吗?!

河鲀鱼、行政主管部门、食品安全预警、中毒、依法行政、加工销售、卫生部、生命安全、人民群众、经营单位、监督检查、危险期、水产品、行为、辖区、违法、事故、健康、公告、法规

S9(水产、渔业)

2005-07-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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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渔业

1004-6755

13-1145/S

2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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