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4622.2024.01.011
论辅助生殖技术的规范立场
随着辅助生殖技术的不断成熟,其技术后果引发的法律问题也越来越多.基于不同的国情和制度环境,各国的规制模式多元且对立.辅助生殖技术作为普及型的共享技术,其规制模式的差异性背后应该存在共性化基础.作为医疗科技的辅助生殖技术,对其加以规范应达成两个基础共识:一是医学伦理,这是医学科技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其施用对象应具备医学指征,其施用目的不得偏离辅助生殖技术应得收益的可附随性,施用对象与施用目的应具有医学上的直接因果关系;因果关系断裂是导致法律问题涌现的直接原因.二是身份伦理,辅助生殖技术的施用必然会产生医学上的母胎关系,母胎关系又必然是准亲子关系;技术滥用造成的"一人两母",已成为各国法律适用的普遍难题.而满足非医疗目的的外部需求和非治愈性技术操作,都已经超出了医学应用的范围.所以,共识基础决定了规制辅助生殖技术应以伦理作为首要立场.伦理立场不仅在防范辅助生殖技术利益化、妊娠工具化和生育力市场化,更是国家规范科技、维护每个人的人格尊严的基本选择.
共识基础、非医学需求、私人自治、伦理、人格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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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3;R71;R-052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9BFX045
2024-0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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