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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8-4622.2024.01.004

"列我藩服":清朝对中亚地区理藩体制之法规范研究

引用
随着疆域的开拓,清朝统治阶层结合自身的民族特点与政治实践,在继承明朝礼部主管之朝贡体制之外,发展出另一种由理藩院主导,针对中亚地区各外藩的对外理藩法律制度体系,进而形成了由《大清会典》《理藩院则例》及《大清律例》等不同层次的法规范中相关条文建构起的对外理藩的法规范体系.清朝通过对外理藩制度,将中亚地区各外藩与传统朝贡国分开,使得清朝的对外法律秩序体系相较于明朝的朝贡体制,呈现出多元化的样态.

清朝对外法律秩序、对外理藩制度、理藩院、大清会典、理藩院则例

27

K249;D929;D691.72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2CFX053

2024-0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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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1008-4622

31-2005/D

27

2024,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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