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8-4622.2017.02.011

论前科与死刑的限制适用

引用
前科对量刑(死刑适用)的影响,无论是趋重调节还是趋轻调节,既要考虑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大小,也要考虑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程度."谴责性理论""危害性理论"和"同情克减理论"共同为前科影响量刑(死刑适用)提供完整诠释框架.前科在域外死刑裁量实践中发挥着独特且重要的作用,我国实践中的惯性思维是将前科作为强化死刑适用的依据,而其限制、弱化死刑适用的积极功效却未被发掘."无前科"属于前科情节的范畴,应高度重视其限制死刑适用的价值.在有前科的情况下,需综合衡量当下犯罪以及前科的实际情况,进行双重规范判断,根据是同种前科还是异种前科、故意前科还是过失前科、重罪前科还轻罪前科、前科是否经过一定期限、前科是否消灭等实际情况区别对待.

前科、酌定量刑情节、死刑限制适用、死刑裁量

20

D92;TV6

2013年度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中国特色前科消灭制度构建研究"项目号13SFB3013

2017-05-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3页

117-129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1008-4622

31-2005/D

20

2017,20(2)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