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4622.2016.01.014
论中国现代法学学术之开端
现代法学在中国的诞生,是建立在清末民初四五十年的法科教育基础上的.但是,法律教育并不等于法学研究,清末一系列的学堂和民初的法政专门学校,都是以实务为倾向,着力于培养政治人才和司法官吏,无法也不可能担负起寄养现代法学学术的重任.处身20世纪的世界学术格局中,中国现代法学的诞生须立于两个基础之上,一是要有现代的大学或者学术研究机关,一是要有中国的受过西方法学学术训练的学者以法学为业研治学术.1917年的北大改革,为法学的诞生提供了一个研究的环境;20世纪20年代一批留学生的回国任教,为法学的诞生提供了智识基础.也就是在这段时期,现代法学在中国才落地生根.
中国现代法学、法律教育、法政专门学校、北大改革、朝阳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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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64;G41
2016-03-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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