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4622.2014.04.003
意大利法中的私人救助研究--兼论见义勇为的债法基础建构
与意大利刑法明文规定公民间的救助义务不同,意大利民法对于市民间的救助行为没有统一的规定。但是以宪法中的团体主义为基础,通过对紧急避险和无因管理制度的解释,可以建构出一个与民法教义学体系相对应的私人救助制度,并以此解决私人救助关系中的权利义务问题,包括费用返还请求权、损害赔偿请求权、酬金请求权以及相应的继续履行义务、善良家父义务和救助行为所生的损害赔偿责任等。这种体系化的视角对完善我国见义勇为的民事法律问题有着重大的借鉴意义。
私人救助、团体本位、紧急避险、无因管理
D92;D9
2014-08-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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