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4622.2012.02.017
财政支持农村金融的制度改革
我国农村金融制度经历了计划经济时期的从属地位和改革开放后的逐步改革,但是直到1994年,真正的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才得以展开。但是,这种改革仍然是一种政府主导的自上而下的强制性变迁,偏重于主体改革。因此,有必要从功能改革的角度探究财政支持农村金融的制度改革和创新。具体财政支持举措则包括定向税收减免、财政补贴制度、公共产品提供、财政转移支付和农业保险制度等。为此,需要区分不同金融机构并实行不同的支持策略,最终以实现金融功能为宗旨。
农村金融、财政支持、税收减免、财政补贴
F832.35(金融、银行)
司法部2009年度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新农村建设中的金融法律制度改革与创新研究”项目号09SFB2050
2012-06-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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