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4622.2009.01.012
日本的判例制度
@@ 一、判决的先例拘束性
(一)最高法院判决
人们在谈论判例与法律渊源的关系时,往往将英美法与大陆法相对立,认为在前者判例不仅有实质意义上的拘束力,而且还具有形式上的拘束力;而在后者,由于不承认判例为正式的法律渊源,因此判例即使能发挥先例拘束作用,也仅仅是实质意义上的,这种实质意义主要通过审级制度体现出来.
日本、实质意义、判例、法律渊源、拘束力、审级制度、法院判决、英美法、大陆法、形式、关系、对立
D92;DF7
2012-03-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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