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4622.2007.06.014
《物权法》关于共同共有的规定在适用中的若干问题
@@ <物权法>已经于2007年10月1日开始施行.在很多民法学者看来,最终的法律文本仍然存在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但是,与带着缺陷的法律"共舞",本来就是法律人的宿命,也正是因为这一点,才突显出法律人存在的必要.
《物权法》、共同共有、若干问题、Property Law、法律人、法律文本、学者、宿命、缺陷、民法
O15;G64
2012-03-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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