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4622.2006.05.017
商业贿赂犯罪的侦查管辖与证据效力
@@ 商业贿赂犯罪是侧重于贿赂行为发生的领域及其危害公平交易秩序性质所作的一种分类,理论上可以相对于公务贿赂和一般行业贿赂而言,但它本身并不是一种典型的法定类别.我国现行刑法以行为客体与主体的结合为基点,分设不同类型的贿赂犯罪.因此,同样是发生在市场交易领域并直接破坏竞争规则的严重贿赂行为,由于犯罪主体等因素的不同,就有可能出现危害利益单一性与多元性的差异.比如涉及国家工作人员基于职务的商业贿赂行为,就必然同时危及公务活动的廉洁性,损害国家公职不可收买的应有属性.
商业贿赂犯罪、侦查管辖、证据效力、商业贿赂行为、国家工作人员、犯罪主体、行业贿赂、行为客体、现行刑法、危害、市场交易、竞争规则、交易秩序、公务活动、公务贿赂、不同类型、廉洁性、多元性、单一性、属性
D92;D91
2012-03-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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