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4622.2006.02.011
近代欧洲的法典编纂运动
近代欧洲的法典编纂运动是大陆法系形成的重要标志,大陆法系的一些重要法典和法典体系都是近代法典编纂运动的直接产物.这场运动从法国蔓延至整个欧洲大陆,各国都按照法国或者德国模式编纂了自己的法典,形成了大陆法系独特的"六法"体系.这些国家抛弃封建的法律秩序,采用法典编纂模式来建立新的法律秩序,这场运动也给我们编纂民法典带来不小的启示.
法典编纂、法典化、近代欧洲、大陆法系
DF5;DF7
2012-03-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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