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4622.2001.01.015
从金融危机及IMF的救助探析韩国商法制度之修改
1997年底的金融危机迫使韩国接受了IMF的救济,从此韩国的经济秩序和企业运营进入IMF和世界银行等机构的管理之下.由于IMF和世界银行各自制定了标准,于是韩国企业不得不顺应国际标准,改变其运营状况.为此,与企业有关的商法于1998年和1999年作出了修订.然而商法的修改之成效到底如何,是否能扎根于韩国的法律社会文化,仍有待于实践的检验.
金融危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商法制度
R97;D92
2012-03-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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