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4622.2000.05.011
从微软案看美国反垄断的法律依据
1998年5月,美国司法部和十九个州联合对电脑软件王国微软公司提起反垄断诉讼,指控微软凭借其视窗软件操作系统优势,在九八视窗系统内置入“探索者”浏览器,从而扼杀了对手在以浏览器为主的互联网市场上的竞争机会.
微软案、美国、反垄断、软件操作系统、浏览器、互联网市场、视窗系统、竞争机会、电脑软件、司法部、诉讼
D90;TN9
2012-10-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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