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4622.2000.03.010
关于法科大学生素质教育与法学教育观念转变的思考
法科大学生的素质教育具有特殊意义,它是由法律工作的崇高使命、法律人才的社会通用性、法律人才特殊的知识结构以及现代科学技术发展的需要等各方面因素所决定的.从当前的实际情况看,推进法科大学生的素质教育,必须转变法学教育观念,实现公义性与实利性、创造性与遵从性、实践精神和实践能力以及通用性和专门性这四个方面的结合.
法学教育、素质教育、法科大学生
G64;G41
2012-10-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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