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4622.1999.05.013
缔约过失责任制度研究——兼评我国《合同法》中相关制度之完善
以诚实信用这项一般契约义务为基础而引入的缔约过失责任,又被称为先契约责任,即在合同尚未成立、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下,因缔约中当事人一方或双方过错致使对方当事人遭受损害时所要承担的赔偿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制度研究、合同法、当事人、契约责任、契约义务、赔偿责任、诚实信用、损害、基础、过错、撤销
D92;D91
2012-10-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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