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6382/j.cnki.1000-5560.2022.05.011
法典编纂史对中国制定教育法典的镜鉴
法典编纂史对现代国家的法典编纂工作具有重要镜鉴,包括中国即将制定的教育法典.中国制定教育法典,应立足教育法典的传统与历史,基于本国既有的教育立法,发挥《民法典》的示范效应.通过制定法典,回应现实中的教育问题,实现教育立法系统化,加快教育法治发展,推动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选择适合中国的法典化路径,在形式上整合现有教育立法形成一部完整统一的立法文件,在法典结构上采取总分式,协调教育法典中的公私法律关系和公私法律规范,预留一定的立法空间以保证教育立法的发展,并借鉴域外教育法典的经验,继承中国教育立法的传统,制定一部符合教育法精神、中国教育国情和法治发展的教育法典.
法典、法典编纂、法典化、教育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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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0.0;G40-011.8;G658.3
2022-05-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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