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6382/j.cnki.1000-5560.2022.05.009
教育法典中教育财税规范体系化研究
教育财税规范虽横亘教育法与财税法,但绝非泛指一切与教育相关的财税规范,而是专指以促进教育事业发展、保障公民受教育权为初衷的财税规范.无论是基于教育的公益性,还是着眼于受教育权的国家给付义务,又或是鉴于教育财税规范的教育特质,教育法典都有必要对教育财税规范作出系统回应.教育法典中植入教育财税规范不仅能够提升教育财税规范的体系性,还可增进教育法与财税法衔接的有序性.在规范选取的考量基准上,教育法典中的财税规范要凸显教育主导特征,避免与财税法中的教育条款重叠,并与教育政策中财税规范相衔接.在体系构造上,教育法典中的财税规范涵盖教育财政经费支出保障规范、教育财政经费筹集规范、教育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规范以及教育税收优惠规范.在立法表达技术上,教育法典财税规范的设计既要坚持"总则+分则"式的规范布局,也要遵循教育财政与教育税收相对分离的规范配置,还要运用"确定性+委任性+准用性"的混合型规则结构.
教育法典、教育财政、教育税收优惠、体系化、受教育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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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16;G40-054;F233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1YJC820009
2022-05-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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