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6382/j.cnki.1000-5560.2022.05.003
论教育法典的核心概念:基于法律行为与行政行为的启示
法典是法律技术高度发达的标志与产物,也是法律概念规范建构与精准运用的最佳典范.确立教育法典核心概念作为"提取公因式"的工具是教育法典编纂的必要前提.教育法典核心概念的选择及内涵的界定从根本上影响着法典化的路径选择与结构安排,因而应对我国教育法治实践进行系统思考与体系建构之后谨慎确定.根据对民法与行政法的核心概念"法律行为""行政行为"的概念嬗变、价值定位与体系功能的分析,教育法典的核心概念应当实现形式理性与价值理性的统一,具有促进外在与内在体系整合的基础性品格,并彰显教育法学独特的价值追求.
教育法典、核心概念、法律行为、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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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1;B0-0;D669.4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重大项目21XNL007
2022-05-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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