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6382/j.cnki.1000-5560.2021.01.002
论教育行政机关的法律地位
教育行政机关是最重要的教育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其法律地位学界研究较少.教育行政机关是在教育领域行使权力的国家行政机关,既包括各级政府,也包括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主管部门.通过梳理12部法律、19部行政法规、48部行政规章发现,教育行政机关具有以下职权:教育行政立法权或规定权、教育行政许可权、教育行政处罚权、教育行政处分权、教育行政给付权、教育行政指导监督权和其他权力.教育行政机关与民办学校存在许可、处罚和监督等外部关系,与公办学校以处分、预算、人事等内部关系为主.教育行政机关与教师、学生直接发生法律关系情形较少.
教育行政机关、教育行政立法权、教育行政许可权、教育行政处罚权、教育行政处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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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政策法规司项目"终身学习法立法研究"项目编号:JYBZFS2019010
2021-01-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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