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7155.2009.03.019
论公共精神是公民社会建设的基石
公共精神以全体公民和社会整体的生存和发展为依归,体现民主、平等、自由、参与、秩序、公共利益和负责任等一系列最基本的价值目标的认肯与追求.公共精神是当代中国公民社会建设的核心与基石,公民社会的内在本质、功能以及其合法性基础都充分彰显了对公共精神的内在需要.公民社会建设应以法治为基础,以公民权利保障为起点,以公民参与为手段.
公共精神、公民社会、公共性
D621(政治制度与国家机构)
2009-07-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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