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3596.2009.01.021
中国全明星啦啦队锦标赛裁判员评分的客观性分析
运用现场观察法、文献资料法、数理统计法、专家访谈法和比较法,对2007中国全明星啦啦队锦标赛六个组别的决赛成绩(编排分和完成分)数据进行分析,结果表明:本次啦啦队比赛编排裁判员(舞蹈中学混合组除外)和技巧啦啦队项目的完成裁判员的评分总体把握是一致的,客观性系数较高;不同组别舞蹈啦啦队的完成裁判员评分客观性系数不是很高;裁判员的评分无差异性(舞蹈中学混合组编排裁判除外),各运动队自身水平的差异较大.认为应从出台裁判员管理办法、经常进行评分实践练习、加强裁判员的职业道德素质等方面提高裁判员的执裁水平.
啦啦队锦标赛、裁判员、评分、客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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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831.3(体操运动)
2009-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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