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8477.2023.09.014
论人工智能辅助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
我国行刑双向衔接存在"有案不移"的主要原因是,以行刑衔接标准判断案件是否移送的实际判断者与终局裁判者的分离.借助人工智能将"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升级为智能化信息平台,并将衔接标准嵌入其中,以智能化信息平台来辅助、监督执法人员移送案件才能有效实现行刑双向衔接.人工智能辅助行刑双向衔接具有技术与现实可能性,但存在削弱执法人员执法自主权与责任的风险,化解的方法在于明确人工智能的辅助地位,价值判断问题由执法人员实质、终局判断.人工智能辅助行刑双向衔接模型构建的逻辑思路在于,自上而下地根据行刑双向衔接的构成要件构建知识图谱,根据知识图谱嵌入证据移送指引,通过大数据深度学习法律法规和案例,以知识图谱形成法律本体库,通过对待决案件的情节提取、与法律本体库进行相似匹配,智能化信息平台根据匹配度输出是否移送案件的参考结果.
人工智能辅助执法、行刑双向衔接、衔接标准、智能化信息平台
D922.11;D924(中国法律)
江苏省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江苏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
2023-10-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129-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