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8477.2023.07.017
从形式到实质:法治副校长协同提升依法治校水平的优势与方略
依法治校是学校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必然要求.当前中小学依法治校存在以下问题:强调依法治校的工具价值,呈现管理的"便利性"倾向;强调治校章程的形式要件,实质内容的"良善性"缺失;强调法治主体的形式参与,师生权益的"保障性"虚空的形式化偏差.法治副校长具备科学的法治思维、精深的法治知识、坚定的法治意识,能够助力管理者领悟依法治校的本质、支持治校章程的制定、增进师生对法治的亲近感.法治副校长通过对管理者进行合理的权力规制、深度参与治校章程的立改废、差异化的法治教育和权利救济等方式,可以提升学校依法治校水平,让依法治校实质发生.
依法治校、法治副校长、形式、实质
G471(学校管理)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
2023-08-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163-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