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8477.2023.02.015
生育激励背景下家庭课税的德国模式:体系展开与理论镜鉴
伴随我国人口政策、生育政策、养老政策的积极变化,婚姻与家庭的重要性愈发凸显.德国作为世界主要税法滥觞之一,其税法与婚姻家庭的互动模式值得研究与借鉴.德国家庭课税模式体系主要聚焦个人所得税,由联合评估、分割方法、税收减免三大部分组成.联合评估是指夫妻或民事伴侣作为共同体进行评估;配偶间既可以选择单独评估,也可以进行联合评估;在引入分割程序之前,德国联合评估因存在多种弊端而被德国联邦宪法法院判定违宪.此后德国《所得税法》引入分割程序,解决了德国家庭课税模式对婚姻家庭的经济歧视,更好地贯彻了男女平等与税收平等的宪法原则.此外,德国家庭税制不论纳税人财产状况如何,只根据婚姻家庭情形平等享有大量税收减免项目,形成独特特色.我国宜借鉴德国家庭课税模式,坚持婚姻中性和婚姻家庭的国家保护原则,禁止婚姻家庭税制发挥均贫富作用,引入联合评估和分割程序,并结合我国国力设计减免税项目.
德国家庭课税、婚姻家庭税制、婚姻家庭宪法规范、量能课税原则
DF432(经济法、财政法)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2023-02-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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