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8477.2023.01.007
制度规则、实践阐释与目标置换:政府购买服务中的自由裁量逻辑
政府购买服务是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服务生产的新型制度场域.社会组织面对正式制度的规范性、服务社区的情境性和自身生存逻辑考量,势必会在服务项目执行中进行自由裁量.社会组织的自由裁量区间表现为价值选择是利他还是利己;行动指向是需求还是供给;回报周期是长期还是短期;角色定位是伙伴还是伙计以及关系拓展是正式还是非正式.社会组织行使自由裁量权的背后是行政主导逻辑:科层体制的惯性;行政考核的压力;秩序稳定的需求.社会组织的自由裁量权只能加以控制而无法彻底消除,对此可以通过稳定的发包关系进行事前控制;通过精细的过程治理进行事中控制;通过可逆的绩效评估进行事后控制.社会组织由被动控制到主动发挥自由裁量权的正功能,实现基于专业价值的制度规范性与自由裁量权之间的平衡,才是走出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失灵困境的正确道路.
政府购买服务、社会组织、制度规则、自由裁量权、制度失灵
D669.3(阶级结构与社会结构)
2023-02-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1页
54-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