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8477.2020.04.009
改革背景下证券交易所公权性质监管外部救济探析
当前我国证券市场正经历着一系列重要改革,包括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等.特别是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要求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在证券监管过程中切实发挥作用,无救济则无权利,证交所自律监管救济的重要性也将凸显.我国证交所公权性质救济措施存在缺位的现实困境,而行政诉讼救济和行政复议救济具有直接维护证交所监管秩序从而实现证交所监管"公平"价值追求的独特价值,从而以"程序正义"的方式实现了金融法"三足定理"对"金融公平"价值的追求.证交所公权力监管措施救济制度进路应包括:完善监管措施的行政复议程序;明确能够提起行政诉讼的适格证交所监管行为;坚持内部救济用尽原则;以程序审查为主、实体审查为辅.
自律监管、行政诉讼、公权力、行政复议、内部权力关系
F830.91(金融、银行)
2020-08-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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