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8477.2019.04.019
后法典时代下司法解释功能的异化、危机与回归 ——以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为切入点
我国的司法改革与司法解释紧密相关,司法解释在发挥着重要作用的同时也表现出种种功能异化的迹象,司法解释的法典化、造法化及对立化现象愈来愈严重.前法典时代下,司法解释促使我国法律制度快速发展,找到了中国特色司法解释的发展路径.但在后法典时代的背景下,司法解释的发展表现出重重危机:对立法发展的阻碍,自身发展的畸形,司法实践适用上的困惑.要保证司法解释的健康、持续发展,需要重新审视司法解释的未来发展路径.通过立法及立法解释的归位来摆正司法解释的地位,收拢司法解释权,规范司法解释的形制,优化司法解释的质量保障机制,疏通与立法的衔接机制,完善案例指导制度等手段促使司法解释回归到其本质功能上来.
司法解释、功能异化、中国式发展、定位回归、立法衔接机制、质量优化
DF821(司法制度)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造法性司法解释研究"12FFX031;中国法学会一般项目"司法解释的规范化研究"CLS2017C01
2019-06-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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