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8477.2018.11.019
论民生刑法观在环境污染防控体系的融合路径
民生刑法观的塑造和提炼彰显出刑法立法的人本主义价值和品格,并渲染出浓厚的刑事法返璞归真的质朴色彩.社会治理能力的渐趋转型和日臻完善为日益凸显的环境问题化解提供了战略机遇期,同时为"保民生、促民生、强民生"提供现实基础.环境污染犯罪的风险防控体系的构建应当依托于民生刑法观的价值指引和人类—生态刑法法益理念的正确解读.鉴于此,应当全面检视环境污染风险的刑事防控体系之困境,在刑法理念、立法、司法三个维度的环境风险研究范式过程中,将环境民生观予以精准化、细分化,以实现环境民生权益保障的最大化.
环境污染犯罪、民生刑法观、污染环境罪、环境民生、人类—生态刑法法益
D924(中国法律)
国家社科基金西部项目"刑罚退出机制的价值确立与实践运行研究"17XFX009;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重点课题"刑法立法方法研究"16SFB1004;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省犯罪防控研究中心立项资助项目"民生刑法观下食品安全犯罪的风险防控研究"FZFK17-06
2019-01-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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