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8477.2017.12.021
网络社会治理中的刑罚泛化及其法律规制
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给人们带来便捷和机会的同时,也衍生了各种非法行为.面对网络非法行为危害社会的严峻现实,公权力机关借助刑法手段开展网络社会治理是必要的.但刑罚手段本身具有的局限性决定其存在压缩网络自由权行使空间、导致行政法律规范大量虚置、浪费刑罚司法资源等方面的风险.在思量刑法介入网络空间的必要性及其介入程度的基础上,探寻并发现降低网络非法行为入刑风险的路径主要包括:调整网络非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以分担网络非法行为入刑的风险;强化网络非法行为入刑的正当性,以减少犯罪圈扩大侵蚀网络自由的风险;规制涉网刑事司法解释的越权扩张,以遵循罪刑法定原则克制刑罚滥用的风险.
网络非法行为、刑罚泛化、法律规制
D914(法学各部门)
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网络揭丑’行为的多重逻辑及其引导与规制研究”14BSH116;“十三五”江苏省重点建设学科建设工程资助项目;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资助项目;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资助项目
2018-03-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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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