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管制视角下的国有企业分类改革
政府管制具有普遍性和合理性,一般分为经济型管制、社会性管制和反垄断管制.我国的国有企业按主营业务的垄断属性划分,可划分为垄断性国企和竞争性国企.在垄断性国企中,按经济社会功能属性划分,大致可分为特种经营类、公共服务类、战略发展类、政策配套类、社会引导类.而竞争性国企则可以归于一般盈利类.垄断性国企本质上属行政垄断,而行政垄断属于经济性管制的范畴.坚持分类改革思路,改善政府管制方式,理清政企关系、权责关系和分配关系,实现激励相容,应是改革的大方向.
政府管制、国有企业、垄断、分类改革
F276.1(企业经济)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基于政府管制视角的垄断行业性质及分类改革探索"14A-JL005
2017-05-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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