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党员的执政参与权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党内法规的形式细化和拓展了党员的参与权,将其从党内建设领域延伸到党的执政领域,形成了党员执政参与权这一新的权利内涵.作为构成执政党基本元素的全体党员,参与执政应当是其应然权利.执政参与权包括对党执政决策和决定的参与资格权、意见建议权、参与实施权、异议表达权以及成效反馈权.赋予和保障广大党员的执政参与权,对于党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和科学执政,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升党的执政能力、有效实现为民执政的目的具有重要意义.全体党员应当增强执政参与意识,强化维护党的执政地位、提升党的执政能力、投身党的事业的使命感,积极、有序地行使这项权利.
党员、执政参与、权利
D263.2(党的建设)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专项项目"社会治理法治化——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推进法治社会建设重要战略研究"16ZZD019
2017-02-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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