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8477.2016.07.005
论现代治理体系中的德治与法治
法治是人类特定时空文化条件下的治道活动,文化是法治的深层土壤,道德是法治的源头活水。现代治理既是德治与法治的结合、道德治理与法律治理的统一,也是在文化认同、文化共识之上的规则之治和良法之治。德治是基础,法治是保障,两者紧密结合方能达至善治。法律与道德都是民族历史文化精神的产物,法治既是对恶念恶行的约束和禁止,更是对人性本善的维护与倡导,是全社会对契约精神的崇尚和对诚信原则的恪守。法律是道德的底线,也是道德的屏障。从文化层面而言,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与法律相对分离、法治与德治主次有序,但最终只有获得更高层次的复归,才能形成良法善治的统一体,而这一“正反合”的辩证发展过程,寓于社会主义法治中国建设的伟大实践,必然体现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文化自觉与自信。
法治、道德、文化、法律、法治中国、国家治理
D60(政策、政论)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法治中国建设与民族区域自治”14AMZ001阶段性成果。
2016-08-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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