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8477.2016.03.005
参与式预算的中国实践、协商模式及其转型——基于协商民主的视角
政府的公共预算不只是度量财政收支的会计过程,更是公共利益权威性分配的政治过程,政府预算的公共性与民主性问题是中国预算制度改革必须解决的根本问题.协商民主理论的兴起为参与式预算的全球扩展提供了理论支撑,近10多年来,中国基层政府进行了参与式预算的改革与探索,采取了普通公民建议与人大代表决策对接,以及人大代表与普通公民共同决策两种参与形式,从预算参与的协商主体、协商路径和协商功能等方面的特征来看,中国参与式预算属于政府主导的咨询性协商模式,该模式离成熟的协商民主存在一定差距而只具有过渡性质,因而急需实现预算协商模式的转型,其中包括公共协商的三个"重心转移":协商主体重心从政府向纳税人转移,协商路径重心从依靠权力精英自上而下的"内输入"向依靠社会组织和民众自下而上的"外输入"转移,协商功能重心从咨询性协商向决策性协商转移,协商模式转型有助于提升中国参与式预算的协商民主内涵.
参与式预算、协商民主、协商模式
D63-31(国家行政管理)
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规划基金项目"公共理性语境下的中国协商民主研究"12YJA810012
2016-06-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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