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8477.2014.03.013
由有为到无为:取消农业税后村庄治理逻辑的变动
20世纪90年代以来,村干部权力逐步弱化,尤其是在取消农业税后达到了最弱。由此村干部失去了介入农村社会的积极主动性及途径,村庄管理处于“无为”而治。村干部争选的逻辑是权责利的平衡,通过村民自治制度的长期实践,政治民主导向下的村官争选已相对平和。村治变化源于取消农业税及市场的决定性作用,使得村民可以有更多的选择而不再受故土乡情的牵制。目前,村治模式呈“喜忧参半”态势。
农业税、村庄治理、变动、良性发展
D422.6(农民运动与组织)
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与政治文化建设研究”HNSK11-40阶段性成果。
2014-04-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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