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8477.2012.07.001
需要·权利·利益——以人为本的三种思想观辨析
需要是人的天然本性,但并非所有的需要都应得到满足和实现.权利就是得到社会承认并由国家加以维护的人的合理要求.它本质上要高于需要,优先于人的其他需要.利益是人们考虑一切问题的出发点,是人们用来实现和满足其需要的对象和条件.显然,利益是权利的基础与目的.人之所以主张和捍卫自己的权利,实质就是捍卫自己的利益.但权利并不等同于利益.因为并不是所有的利益都受法律保护,都可以转化为权利.权利不仅和利益有别,而且它还高于利益,它是人尊严的体现.因此,以人为本应当以人的权利为本.只有以人的权利为本,才能切实保障个人利益,实现个人合理需要.
权利、需要、利益、以人为本
D6(中国政治)
2012年江苏省教育厅年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利益追求与权利保障——基于江苏科学发展的视角"的阶段性成果.项目2012SJD810008
2012-10-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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