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8477.2011.12.047
对质诘问权在欧洲人权法院的实践及启示
欧洲人权法院认为,对质诘问的目的是为了保障被告人的防御权以实现公正审判,其基本内涵为刑事被告人在程序中应享有面对面地、全方位地挑战及质问不利证人的适当机会.如果符合义务规则、归责规则、防御规则和补强规则的例外,证人在审判外的证言也可不经法庭质问而被作为裁判的事实依据.欧洲人权法院的观点对我国进一步完善符合国际公约的质问规则具有很大的启发性.
欧洲人权法院、对质诘问权、内涵、容许例外
DF73(诉讼法)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国刑事审判实证研究"的阶段性成果09XJC820014
2012-03-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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