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8477.2011.01.045
论我国刑事诉讼中的专家辅助人及其制度构建
目前在我国的三大诉讼法典中,都没有关于专家辅助人的专门性规定,只是在一些司法解释中有所体现.借鉴意大利的技术顾问制度,我国刑事诉讼中应该设立专家辅助人制度,这样有助于法官多方了解案件的专门性问题,确保案件公正审理.专家辅助人诉讼地位有别于鉴定人、证人、诉讼代理人.专家辅助人接受控辩各方的委托,为委托方提供专业知识方面的服务,维护委托方的利益.专家辅助人应该从已经登记注册的司法鉴定人中选任,并赋予相应的权利,规定相应的义务.
刑事诉讼、专家辅助人、制度、构建
DF73(诉讼法)
2011-05-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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