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8477.2010.08.044
司法民主化进程中网络公众参与的理性化建构
网络公众司法参与具有参与主体的非组织性、参与行为的不可控性以及表达意见的无序聚集性等非理性特性.非组织性的网络公众参与导致参与个体认知的非理性、司法机关与网络公众之间缺乏良性的双向互动机制,以及司法运作过程缺乏透明度等,是网络公众非理性司法参与的主要原因.实现网络公众司法参与理性化的目标,需要从选择和建立网络行业协会的参与模式、建立司法信息公开制度和司法网络回应机制、加强司法信息体系建设,以及规范网络公众司法参与行为等方面入手.
司法民主化、网络公众参与、理性化
DF051(法的理论(法学))
2010-11-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155-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