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8477.2009.07.047
关于组织领导非法传销罪的几个疑难问题分析
刑法第七修正案规定了组织领导非法传销罪,里面涉及到三个问题需要进一步明确.本罪中组织领导行为与传统的组织领导行为有差异,要对传统的组织领导行为进行限缩性解释.罪名宜确定为组织领导非法传销罪,适用本罪要符合修正案中的三个条件,即是否以交纳一定费用作为加入资格、是否以发展人员数量为计酬依据和是否是"金字塔层级"等三个条件,以此作为本罪与一般违法行为的界限.对情节轻重的把握应综合考虑网络营销层级的高低和人员数量、传销手段的危害性和涉案金额的大小等因素.
组织领导、传销罪、刑法
DF612(刑法)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阶段性成果.项目07YG01
2009-08-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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