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3-8477.2009.05.027

五四抵货运动中对"奸商"惩罚的行为研究

引用
五四运动中."奸商"被认为不爱国,为人痛恨.被惩罚也就天经地义.惩罚以扣留、没收、焚毁其日货和罚款为常见,对"奸商"之身体与名誉攻击也不少见.惩罚决定通常由国民大会、各界联合会、学生会或同业组织以"民意"、"公意"的名义做出.现代民权理论与民族主义使惩罚获得道义上的合法性.但其实施遭遇诸多困境.虽有"民意"作为其权威来源,但并无完备的执行机构.民间团体内部也常为惩罚问题发生分歧,各团体的利益差别、对运动成本-一收益分摊不均是重要原因.地方当局对抵货的态度也给惩罚带来变数.惩罚"奸商"虽多违法.但因占据道义至高点而获得民众支持.这表明,当国家不能为社会寻求正义付诸行动时.社会便会撇开国家.自己实施正义行动.

五四运动、"奸商"、惩罚、民间团体、日货、民族主义

K261.2

2009-06-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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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社会科学

1003-8477

42-1112/C

20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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