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8477.2009.03.044
犯罪事实支配理论在德国判例中的适用
犯罪事实支配理论最初进入德国判例时,主要是用来限制极端的主观理论.没有独立的地位.之后至今,规范的综合判断理论,也即综合考虑犯罪事实支配和主观利益理论,成为区分共同正犯与共犯的主流理论.但由于直接正犯、间接正犯与教唆犯、帮助犯的区分明确贯彻犯罪事实支配理论,而且支撑判例中主观理论的法政策背景也逐渐退出历史舞台,因此犯罪事实支配理论有望在德国未来的司法判例中占据主导地位.
犯罪事实支配理论、规范的综合判断理论、主观理论、德国判例
DF612(刑法)
2009-04-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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